该项目受上海市水务局委托,为上海市水务局出台《上海市供排水特许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提供咨询意见。

 

目的是提高供排水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明确政府监管部门的内部分工和职责,避免和防止政府监管手段的缺失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富有实战经验的专家组建成项目团队组,采用可靠度较高的“结构访问法”对实行特许经营管理的供排水企业以及辖区的区县水务局进行现场调研。发现受访供排水企业基本建设效率高、运营情况稳定、水质达标率比较高,但是水费支付保障、水价价格调整、污水进水量和水质超标、污泥处置、税收优惠、土地权属等问题比较突出。

 

由于水务主管部门的各机构的监管方式、监管措施各有不同,尤其是外省市水务主管部门在授权方式、监管体系等方面与上海的区别较大,因此项目团队又选择了“无结构访问法” 对外省市机构进行考察。对效果良好、具有代表性和普遍参考价值的监管体系、监管措施以及经验教训进行了归纳,结合在上海市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困难、监管缺失、执法漏洞等及其相应可借鉴参考的监管方法和手段进行了系统比对,并针对重点问题,集中整理成一份专家论证问题清单,邀请了与特许经营项目相关的建设、财政、税务、环保、土地等政府部门以及与投融资相关的国资管理部门和银行的专家,组织召开了数次专家咨询会和论证会,最后针对上海市供排水行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完整的上海市供排水特许经营监管机制,并以该机制为基础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管措施建议。项目团队还在总结以往项目经验和本次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该《暂行办法》(草案)提出了专业的更具可操作性的咨询建议。

 

本项目对国内供排水行业特许经营制度下政府监管进行了探索,并对上海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上海市水务局供水排水设施特许经营监督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切实提高上海市的特许经营监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